关于规范各分工会举办各类职工教育及文体活动 经费支出的说明
作者: 胡勤忠 时间:2024-09-05 点击数:
关于规范各分工会举办各类职工教育及文体活动
经费支出的说明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保证教职工开展教育培训、文体、宣传等活动顺利开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岗位技能投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去,根据《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对活动的举办及经费支出予以规范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鼓励各分工会积极组织举办各类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各部门工会可采取独立举办、也可单位间合作举办等形式举办各类活动、培训,需要支出费用,从部门工会会员会费中支出。
2、各分工会举办本单位工会活动时,先将活动方案上报校工会,同意后方可举行。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期间整体情况形成材料连同活动图片资料传输给校工会邮箱:zzxygh3785927@163.com 以备充实到学校工会网站。
3、鼓励各分工会承办全校性的文体活动,校工会将在活动经费上给予支持。
4、各分工会组织举办各类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经费支出需符合以下规范:
4.1 各分工会举办活动如需支出经费,需填写《枣庄学院二级分工会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等经费支出申请表》(见附件),并说明经费用途、标准等事项,连同活动方案一并报送学校工会;
4.2 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活动所需经费按校工会批准的经费总额内支出。
4.3 小额活动纪念品或奖品的采购,需经选出的职工代表共同询价采购选定。
4.4支出经费超出3000元以上,需要招标采购的,要提前上报学校工会,物品采购需要通过学校招标办公室办理招标或询价手续。
4.5 各分工会对于会费使用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定期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枣庄学院工会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