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瑜伽俱乐部章程
作者: 枣庄学院招标办公室 时间:2013-03-27 点击数:
枣庄学院瑜伽俱乐部章程
一.总则
1.为促进本会所属会员与会员,会员与教练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为瑜伽爱好者提供一个稳定而融洽的共同进步的平台,弘扬瑜伽文化,增强会员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特成立瑜伽会员俱乐部,并制定本章程。
2.俱乐部名称为:枣庄学院瑜伽会员俱乐部
3.俱乐部宗旨是:“以瑜伽会友、增强体质”,俱乐部理念: “亲近自然,放松身心” 。
4.本俱乐部由枣庄学院女工委员会主办。
二.俱乐部地址、规模
1.俱乐部地址:枣庄学院(北校区)综合楼3楼 号。
2.烦躁庄学院俱乐部实行开放式,不限定名额。
三.会员
1.会员资格。
凡枣庄学院瑜伽爱好者自愿填写申请,即可成为本俱乐部成员。
2.对本俱乐部建设和发展有较大贡献的的人员,经俱乐部决定,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享受与会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会员的基本权利:
(1) 有参与本俱乐部各种活动的权利;
(2) 对本俱乐部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 对本俱乐部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在坚决执行的同时有保留意见的权利;
(4) 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俱乐部事务的权利;
(5) 有提出退会的权利。
4.会员的基本义务:
(1) 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 接受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按规定自觉缴纳会费;
(3) 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形象和利益;
(4) 热爱瑜伽运动,有提高自身练习的愿望,普及瑜伽知识,弘扬瑜伽文化,彼此尊重、相互关心,关注俱乐部的发展。
(5) 执行本俱乐部的决定,完成本俱乐部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俱乐部组织机构
1.会员俱乐部的决策机构为俱乐部理事会,由枣庄学院工会和女工委员会提名组成人员,待条件成熟后,可由俱乐部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俱乐部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
2.理事会职能:
(1)审查通过俱乐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每次活动方案;
(2)审查俱乐部管理方案、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收费标准;
(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五.部长职责
(1)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提出工作报告;
(2)主持俱乐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3)拟订俱乐部机构和管理制度,报理事会审核批准;
(4)提请任免俱乐部管理人员;
(5)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六.附则
1.会员应熟知遵守本章程、各项规章制度、俱乐部公告。
2.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俱乐部理事会商议决定。
3.本章程解释权属俱乐部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