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枣庄学院“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 枣庄学院工会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引导全校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创造美、发现美、记录美、展示美,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涵养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学校工会决定举办“美丽校园”摄影作品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美丽校园”为主题,生动展现教职工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校园美景。
三、题材范围:
1.学校教学活动
2.学校科研活动
3.校内感人故事、温馨场景
4.校园内四季风光
四、征稿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五、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教职工。
六、投稿要求
1.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人,本年度内作品创作时间不限。
2.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谢绝后期设计制作(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所有作品一律要求以JPEG格式,长边≥1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大小≥2MB。
4.作品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幅(组)。
5.每幅参赛作品应注明作品内容、创作过程和理念等。要如实填写作品名称(组照须有照片说明及顺序号)、作品创作时间、作者姓名、校内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6.投稿信箱:zzxyghui@163.com邮件名称:单位+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
七、用稿规定
1.所有参展作品经专家评审初选后,评选出50-60幅作品用于展览。入选作品,学校有权进行复制、出版及在其他媒体上宣传使用(非商业)。
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不付酬,被评选出的作品均获纪念奖。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联 系 人: 胡勤忠
联系电话:85927 86727
枣庄学院工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