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0 点击数:

枣庄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节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枣庄学院2021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分工会认真做好组织、审查、申报工作。

一、教职工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补助申报条件

1、一年来,我校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医疗费数额较大(附出院结算详细单据)对家庭经济生活造成困难者。

2、一年来,我校教职工家庭因各类灾害或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者。

二、教职工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办法

1、教职工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补助申报由所在分工会负责组织进行,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符合家庭经济生活困难教职工补助申报条件者可填写枣庄学院《2020年教职工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补助申报表》(申报表可复印,也可在校工会QQ群文件夹中下载),家庭经济生活困难情况及原因务必详细填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3、各分工会负责对本单位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要召开工会委员会(或扩大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报请所在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研究审议批准后,及时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前,过期不在受理。(综合办公楼9楼1909B室联系人:胡勤忠 联系电话:85927 86727)。

各分工会一定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全面了解教职工经济生活真实情况,严格按照本《通知》家庭经济生活困难教职工申报条件据实申报。同时要协助部门党政领导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附:《枣庄学院2020年教职工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补助申报表》

 

 

 

  枣庄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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